识“炭”认亲(个体识别)
发布时间:2015-12-20 点击:
2014年12月1日0时50分许,在沪昆高速公路459KM+105M南线(玉山县境内)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。在车祸现场的一辆起火车辆中,发现了两具烧得面目全非的未知名尸体。当地交警大队委托后,立即赶赴现场,取到了两块被烧的接近焦炭一样的样本。
工作人员通过专业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,在两块被烧的接近焦炭一样的样本上提取到了有用的生物信息,从而通过实验室检测确定了两具未知名尸体的身份。
因当初死者身份未明,保险公司无法确定死者家属,故拒绝提供赔偿,等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出来后,死者家属成功地从保险公司拿到了应有的赔偿。